前言︰為了方便讀者閱讀,將之前已完成的篇章重新整理好順序及整合成較為完整的篇章。之前多餘的貼文將會刪除。同樣地為了方便讀者閱讀,在原有1-11章下的新增節號,會插入這篇原貼文中,不過後加的節號會有補充說明。
文章導讀︰整篇故事會跳躍式地推進,甚至連在創作時筆者也是跳躍式地邊思考邊為故事進行補充。文章的標題分為章號及節號(章號‧節號),同一章號下的不同節屬於相同的主題。
(1.0)<若這是條雙程路,為何我向前行卻得不到>
陳默風那年五歲。
他不明爸爸媽媽為甚麼在吵架,他只知道暑假後便上小學。可以揹新書包跟穿新校服上學去。
然而事實上,這些他希望的都沒有來到。
在又硬又冷的木板床上做功課、做功課時避開家中只剩下的爸爸虐打、上學穿的校服被同學嘲笑、肚餓時偷麵包店的東西被老闆追了好幾條街時邊跑邊吃幾口…這些就是他在那六年中無數回憶的部份片段。
他曾經以為這些將會佔據自己短短一生中的所有時間,直到小六那個暑假,對他來說已經沒甚麼印象的媽媽似乎忽然良心發現,將他接到家中照顧。
那年陳默風十二歲,他的人生彷彿又起了幾分轉機。
(1.1)陳默風從那個時候開始覺得這個世界很陌生。他得到了很多他認為自己不應該得到的東西。自己的房間、安靜的環境、豐富的食物…而開學前的兩套新校服,則令他忍不住哭了出來。身上被烙上的傷痛,開始很好地被遮掩起來。
(2.0)杜芊芊快樂地坐在爸爸的轎車後座,邊玩著懷中的布偶,邊望著車窗外飛快的景色。她正在上學的途中。
杜大小姐這年小三,心中最大的感覺,是寂寞。
爸爸整天上班去,媽媽整天參加這參加那,芊芊每天回到家中的時候,只有傭人在家,說著她聽不懂的英語。
同學都很羨慕芊芊常有新文具新書包,但她們不知道芊芊心中的寂寞。
跟同學相處雖然還算融洽,但年紀小小的她已感覺到甚麼是「距離」。
對於同學來說,芊芊生活中的其他是遙不可及的;其實對芊芊來說,其他同學的生活也是遙不可及的。
母親於小息時間來探望;父母親在家長日一同來到為自己的子女感到驕傲。
她沒有享受到過這些。
那一天,她回家。
沒有人,一個人也沒有。
沉澱在心中已久的憤怒使她頭也不回,就離開了。
不過自那天以後,她發現,即使有多麼想回家,她已經找不到「家」了。
(3.0)不知道從甚麼時候開始,他倆就成為了好朋友。
陳默風不用問也清楚,許致庭家境一定不錯。
有時候他也覺得奇怪,他固執卻清楚自己的缺點,面對那些幸福地成長的同輩,也許是出於妒忌,他總不能跟他們好好的相處,甚至有時候會有種接近歇斯底里的衝動。只有許致庭是一個例外。
他們是要好的朋友,不過十五歲那一年,他們兩個人的友誼之間,多出了一個人。
(4.0)陳默風聽到許致庭的邀請,想了一下便答應雨下來,但心中有些惴惴。他知道自己不屬於那種場合。不止是人多熱鬧的地方,只要是有人歡笑的地方都足緣以讓他有那種快要抓狂的感覺。 但許致庭是一個值得他重視的人,他想。為朋友他願意去改變自己。
(5.0)杜芊芊相比其他女孩,看來除了漂亮的打扮,比較高挑的身形,似乎就沒有甚麼出眾的地方。她其實已經好久沒有回想起那年家中發生的那些事。
回到所謂的家中,她得叫一個認識不深的男人作爸爸,而自己的母親,正是這個局面的原因。她談不上討厭這個爸爸,但對於母親離棄生意失敗的父親,爾後又嫁了給眼前這個男人,年紀小小的她實在未能理解。在她年少的概念中,這種行為便是背叛和離棄。幸福恬靜的家庭生活便是因為母親而分崩離析的。
正處於反叛期的杜芊芊,一個人走到街上去。
(6.0)陳默風確定了自己並不適合這種場合,於是他靜靜地走到咖啡室的一角,享受著奇異的寧靜。 突然身邊出現了一個華裝女孩,下意識地往旁邊挪了一下。 女孩向他的方向督了一下,兩對眼睛交流的一𣊬間,陳默風竟讀懂了女孩的眼神,這是他從未有過的經歴。
(6.1) 杜芊芊很震驚,眼前這個男孩竟讀懂了自己,但她卻看不清楚他。「這個男孩的眼神好神秘,他心中好像藏著一些很可怕的東西。」 似乎兩人就這樣一下子認識了對方。(原7.0,經重閱後修改為6.1)
(7.0)杜芊芊坐在鏡子前,看著化妝師在她臉上精細地掃過粉末。這層妝容,連同她身上價值不菲的洋裝,是她對抗這個世界的盔甲。沒人看見她的傷口。因為她的傷口是用金箔貼上的。生父留下的存摺、母親再婚後的豪宅、那些不愁吃穿的物質,在旁人眼中是幸福的證明。對她而言,卻是掩蓋窒息感的泥土。她的寂寞是乾淨的、昂貴的,卻也因為這樣,顯得那麼不可理喻。誰會同情一個住在城堡裡哭泣的女孩?
(7.1)直到那天在派對的角落見到陳默風。那種感覺,就像是兩隻在幽暗森林中負傷前行的狼,在交錯的一瞬間,不必咆哮,不必哀鳴,僅憑空氣中那一絲淡淡的、唯有同類能嗅出的血腥味,就確認了彼此的存在。那是一種不需要語言的「看見」。她看著陳默風,卻在那個男孩的瞳孔深處看到了令她顫慄的東西。
(7.2)杜芊芊的寂寞是為了尋求出口。她把自己關起來,卻又忍不住在門縫裡窺視,試圖模仿一個「正常人」,試圖跟許致庭那樣充滿光亮的人產生連結。她想被拯救,或者說,她想被治癒。但陳默風不一樣。透過那雙神秘且深不見底的眼睛,杜芊芊感覺到一股令人窒息的引力。陳默風身上散發出的不是「求救」,而是一種無限趨近於零、趨近於虛無的自毀。他的黑暗是主動的,像是一個已經決定放棄縫補傷口的人,反而著迷於看著自己潰爛、消亡。那是一種危險的、看不到盡頭的黑暗。
(7.3)杜芊芊下意識地想要靠近,卻又在本能的驅使下想要後退。她受了傷,她想找個地方躲起來舔舐傷口;但陳默風,他似乎正張開雙手,等待著深淵徹底將他吞噬。她明白,他們雖然嗅到了彼此的氣息,卻終究會走向不同的終點。她還想在這個世界上活得像個「人」,而他,似乎已經在靈魂深處,提前為自己舉行了葬禮。(7.0 - 7.3為新增章節補充)
(8.0)從那一天起,陳默風便認識了杜芊芊。之所以說是認識,是因為他們都不能確定,彼此之間是否算是「朋友」。兩人之間並沒有過多的話題,只是直覺地認為對方應該明白自己的想法。 也沒有故意地去找對方,其實也很容易便可以跟對方碰面。因為大家唸同一個級別,只是不約而同地認為沒有要故意找對方的必要。
(8.1)許致庭下得樓梯,一時心焦,居然與前方迎面而來的女孩子相撞。杜芊芊抱著一大堆圖書,劈嚦啪勒的都掉到地上了。「不好意思。」兩人居然同時開口,許致庭忍俊不禁,笑出聲來,道:「你這人好不奇怪,明明是我撞到了你,你說甚麼不好意思啊?」杜芊芊臉上有點尷尬的臉紅,道:「你的道歉也不見得有多大的誠意罷。咦…?」杜芊芊一邊說著,一邊抬起頭來,認出眼前這個男孩好像有點臉熟,所以不自覺的疑惑了一下。「哦,你是派對的那個…」這下子,許致庭也想起來了。
(8.2)「對呀,那天晚上我跟你見過面。我叫杜芊芊。」「噢,我叫許致庭。」許致庭突然想起甚麼,急忙道:「不好意思,我約了人。下次見面再談吧!」也不等杜芊芊回應,便自顧自的跑開了。杜芊芊又是好氣,又是好笑,一邊執拾地上的書本,一邊喃喃自語:「真是個怪人。」 那邊廂許致庭跑下了樓梯,對著前面的男孩大叫:「我又遲到了!」對面的男孩微笑看著他,那人正是陳默風。
(9.0)街頭上,人頭湧湧。樹影婆娑,杜芊芊的雙眼變得迷離。「為什麼他會在這樣的日子跟我約會?是不是因為他身邊失去了一個人,逼不及待尋找一個代替的人?」不停的問自己,她明白,自己的內心正是因為迷惑而畏懼,所以問自己一個個重複而沒有答案的問題。許致庭默不作聲,他了解她此時的想法,沒有主動表示甚麼,不是因為心虛,而是因為他覺得兩個人之間如果需要講話來彼此瞭解,那所有的感情都將因此而產生隔膜。
(9.1)他們沿著路一直往前走,來到了海旁。路上有許多行人,可是外地來的比本地人還多,許致庭忽然有種錯覺,這裏並不是香港,而是置身於內地某一城市的市中心。因為人很多,所以不知不覺之間,許致庭跟杜芊芊兩個肩膀之間的距離越來越近。杜芊芊感到自己的心跳開始加速,越跳越快,連說話的聲線也開始有些顫抖。她想不明白,為甚麼眼前這個男孩可以如此淡定地跟她聊著無關痛癢的天。
他們之間的距離即使是縮短至零點零一公分的距離,但許致庭的右手跟杜芊芊有些發抖的左手,始終也沒有牽到一起。
(9.2)許致庭自己也搞不清楚,應該說他自己也不想搞清楚,到底自己對杜芊芊的感覺到底如何。他討厭對這種感覺作出定義,因為每個人對每件事都有自己的感覺,簡單地用分類的方法去試圖使他人了解簡單是一種侮辱。也許許致庭的這種想法只是藉口,也許他只是簡單地以自我為世界的中心。但這裏的幸福,是有關於兩個人的事。
(9.3)陳默風手拎著一整籃的玫瑰花在海旁賣。他以為看到身邊的人輕聲細語,歡歡樂樂地過這個佳節,他也會高興起來。可是他沒有。母親剛剛打電話給他,他知道母親的工作也很繁忙,讓她早點回家休息後便掛線。他跟母親說,約了朋友吃飯慶祝。其實他沒有。
(9.4)陳默風這晚的生意不錯。他拎著一個空籃子,慢慢地感受身邊其他人的快樂。有那麼一刻,他以為自己會好起來。真的。然後他便在海旁見到了他們兩人。真的是他們嗎?他們走得真近,真合襯。陳默風想。但是我跟他們的距離卻開始遠了起來。或者,根本從來沒有接近過。所謂的近,都只是自己的想像。
(9.5)陳默風沒有走過去,甚至沒有試圖再多看一眼。在那個霓虹閃爍的海旁,他提著空空的籃子,像一個完成了任務的零件,安靜地退出了那個不屬於他的齒輪組。他不需要去確認許致庭的手是否牽著杜芊芊,也不需要去問他們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裡。對他而言,看見,就等於判決。這種受傷的感覺是如此熟悉,像是老朋友的擁抱,帶著一種腐爛卻穩定的氣息。他理所當然地接受了這份疼痛,甚至在轉身離開時,心底隱隱有一種扭曲的快感。「果然啊。」他在心裡對自己說。「我是一個壞掉的人,所以他們理應在一起。」「我只是一個人,他們當然會遺忘我。」於是,他帶著這份「理所當然」的傷口,向著旺角的方向走去。(9.5為新增章節補充)
(10.0)陳默風對自己現在的情況很滿意。母親有定期給他零用錢,有時相對一起吃飯時,她也會想開口問陳默風一些他生活上的瑣事。可無論是他還是他母親,感覺總是很奇怪,就像是和一個陌生人在說話。
(10.1)雖然母親有給他足夠的零用錢。有時候陳默風也想,我應該對現在的狀況很滿足才對。可是,當聖誕節假期快來到時,他還是忍不住跑去打零工,盡量多賺一些錢。就好像是在晚上睡覺時,他總是要緊緊抱住身上的被鋪才能好好的進睡。已經沒有人會在他睡著時打自己了,他想,可是總是會忍不住緊緊地讓那張被包圍著自己。
(11.0)入夜後的天空哭了,風也活了過來。
陳默風坐在旺角球場的看台上,身上沒有沾濕雨水。跟他一樣坐在看台上的,有喝著
啤酒的老人,有球踢到一半進來避雨的少年,有穿著拖鞋的感覺隨意的外籍青年男
女。
他也是一般的坐著,只是感覺很不同。老人的感覺是孤獨,少年的感覺是活力,青年
的感覺是淡然。陳默風就這樣坐在這裏,旁觀者看來,他的感覺就叫做悵然。
他想︰其實也沒有值得悵然的東西,本來就不是屬於自己的東西,為甚麼要固執地想
要擁有它呢?
陳默風覺得自己不配有的東西,應該就叫做幸福吧。他想起了有關於杜芊芊的點點滴滴。他們是如何邂逅的,他們是如何成為好友的,他們是如何成為戀人的。他們之間,不止兩個人的回憶,他忽地想起,其實這些回憶都是屬於三個人的。那個人便是許致庭,他最好的朋友。
想到這裏,陳默風的心有一點抽痛,然後他看到,旺角球場的旁邊,正在建築的工
地。那在從前是一個室內的體育場館,因為要發展,因為要市區重建,所以公園,唐樓,橫街,球場,老店,所有的東西,在發展這兩個字的面前,彷彿都不是甚麼重要
的東西。似乎為了將來,我們就應該拋棄過去,甚至忘記現在吧。
就是這樣,我們只剩下了對未來的希望,但卻連實質的現在也掌握不到。
而且在這三個人的回憶之中,他陳默風,便成為了被離棄的過去,也成為了被遺留的現在。
(11.1)陳默風看著自己的手指,指尖乾燥得發白,但他卻感覺那裡正滲著黏稠的、黑色的血。其實他根本不愛杜芊芊。這是一個連他自己都不敢大聲承認的秘密。他對芊芊那種近乎窒息的渴求,並不是因為她能給予溫暖,而是因為她眼底那種與生俱來的、同樣破碎的寂寞,正好能當作一把最鋒利的指甲,精準地摳進他內心那層好不容易長出來、薄如蟬翼的「新生」。
(11.2)陳默風已經習慣了。每當生活看起來要平靜下來,每當母親的關心或是許致庭的友誼讓他感覺自己「快要好起來」的時候,他就會感到恐慌。那種恐慌比挨打還要可怕。於是他必須去找杜芊芊,看著她,想起他們之間那種註定沒有結果的拉扯,讓那種熟悉的、名為「失落」的痛楚重新席捲全身。
(11.3)這不是愛,這是一種自虐的儀式。就像小時候,生父的皮帶落在背上的聲音,那是他唯一能確認自己還活著、還「存在」的信號。現在皮帶不見了,他只能親手撕開心理上的傷痂,任由那些陳舊的創傷流血、發膿。他緩緩站起身,球場外的霓虹燈光被雨水折射成破碎的色塊。他開始走,漫無目的地走在旺角的街道上。「我只是一個人,我只是一個人。」他在心裡像念咒語一樣重複著這句話。這句話是他的護身符,也是他的牢籠。只要承認自己「只是一個人」,那麼所有的離棄都是合理的,所有的不配得都是理所當然。
(11.4)為了不讓大腦停下來,陳默風必須不停地找事情做。去打零工、去搬運重物、去賣那些他根本不喜歡的玫瑰。只要身體累到極限,心裡的那個「他」就不會跳出來大聲尖叫。他把自己變成了一台運作精密的機器,穿梭在人潮擁擠的彌敦道。身邊的人歡笑、爭吵、擁抱,但這一切都像是在厚重的玻璃試管外發生的戲劇。他跟這個城市沒有關係,跟這些人沒有關係,甚至跟「未來」這個詞也沒有關係。他只是一個永遠帶著一身未癒傷口的靈魂,在鋼筋水泥的叢林裡,安靜地、麻木地前行,直到傷口慢慢結痂,然後再一次撕開傷痂的時機。(11.1 - 11.4 為新增章節補充)